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 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2文章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20 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小学期:自1 月6 日至1 月19 日,共2 周。

寒假:自1 月20 日至2 月23 日,共5 周。

处级干部于2 月20 日(星期四)上午9 时报到。

教职工于2 月21 日(星期五)上午9 时报到。

学生于2 月22 日(星期六)、2 月23 日(星期日)报到,

2 月24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重点工作

1.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主题教育问题整改。组织党员干部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自觉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主题教育期间查摆检视的问题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责任,坚定不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师生不认可不罢休。

2.谋划好2020 年工作。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之年,更是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提早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研究谋划2020 年以及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要点,为提高管党治党质量、办学治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

3.重点科研项目、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请科研处牵头做好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组织好2020 年度山东省科技奖励的论证、申报工作。积极推动、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做好《山东中医药大学二级单位科研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论证、制定工作。

4.推动省局共建学校、校校、校企等协议落实。请办公室、科研处牵头,用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政策、项目、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的重点安排和优先支持,做好省局共建协议的贯彻落实。做好与南京中医药大学、鲁南制药集团等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地落实,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发挥科研和人才引领作用,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5.配合审计厅审计组对学校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进驻学校对学校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为期1 个月的审计工作,同时对学校推进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期间学校办公室和审计处牵头做好协调联络服务工作,协调学校各部门单位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审计组提供审计资料,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

6.做好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等工作。请教务处牵头做好国家和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组织教师准备和论证申报材料。组织培训学生参加教育部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针对2020 届毕业生毕业考核改革,举办毕业OSCE考核考官培训会并组织教师命审题。

7.做好寒假期间校园运行工作。请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做好寒假期间长清校区、千佛山校区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和宿舍安排。请后勤管理处做好教室开放、饮食、供电、供热、供水等的服务保障工作。请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请实验室管理处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保障实验楼、动物楼等区域实验室开放和科研平台正常运行。

8.学校部门单位网站建设工作。请宣传部牵头,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广泛深入宣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时报道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和典型事例,加强意识形态、招生工作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做好学校部门单位二级网站更新、完善和建设工作,发挥网站的信息传播和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9.贫困家庭学生、老复原军人和军烈属走访活动。请学生工作处组织好寒假期间贫困家庭学生家访活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资助,贯彻“以爱育爱”学生工作理念,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难题,为学生及其家庭送去温暖和爱心。组织走访慰问学校老复原军人和军烈属,落实好各项优抚待遇,送达学校党委的关怀与关爱。

三、常规工作

1.行政值班。具体安排见附表。

(1)值班时间自1月6 日至2 月23 日。春节、元宵节期间(1 月24 日~1 月30 日、2 月8 日)实行听班。值班时间为:8:30-16:40。

(2)值班班车:早7:50 千佛山校区发车,下午16:40 后勤楼返回。具体行车路线由后勤管理处另行发布。其他用车,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2.教学。请教务处组织落实小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和网上提交学生成绩工作。请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千佛山校区管委会和有关教学单位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保障小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研究生处做好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

3.安全保卫。请保卫处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责任书内容,落实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安排24 小时值班,加大校园巡逻力度。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巡视,及时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校卫队的管理,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4.科研工作。请科研处组织召开“省中医药组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凝练方向、梳理任务、总结成果,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对标先进、开展调研,结合最新国家政策和省里要求,修订完善《山东中医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管理实施细则》,健全我校横向课题及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制,提升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完成山东省2020 年度全国普通高校科技与人文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5.实验室工作。请实验室管理处加快推进药用植物园(一期)、医考中心等土建改造项目及中医临床实训中心改造项目最后方案论证; 完成医考中心设备家具类预采购和中医实训中心改造项目预采购。

6.印章和学校法人证书管理。各部门单位如需使用学校印章(学校党委印章、行政印章、钢印、校领导名章)和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请在学校OA 系统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完成后,请每个星期二、星期五持申请单打印件到长清校区行政楼322 办公室办理。

四、有关要求

1.寒假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广大教师要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遵守《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自觉践行师德规范,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2.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济南,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部门单位副职离开济南,应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均要到组织部备案;教职工离开济南,应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假期加班者,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3.寒假期间请教职工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禁止其到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玩耍或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由此引发损坏、损失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4.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如需发布信息,请及时联系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学校主页或办公系统上发布。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0 年1 月2 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