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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实验动物相关管理条例、办法要求,所有从事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工作的各类人员均需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为全面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提升我校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人员规范意识及业务水平,经与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协商,省学会将选派专家来我校,为相关人员进行“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本部及三所直属医院从事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相关工作,且未取得“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在职教职医护员工。

2.已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但该证已到期、仍将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报名

1.个人注册:实验室预约管理系统(http://210.44.169.71:8088/)

2.点击“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山东中医药大学专场”进行预报名

三、培训内容

1.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相关法规、规范;

2.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基础知识及质量控制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3日 8:30-16:00

地点:长清校区康复实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为专家现场授课,需本人现场签到、学习,培训结束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2.按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要求,为便于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及制作合格证,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1)纸质材料:山东省实验动物培训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粘贴一寸免冠照片,纸质一式一份),附件1中所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提交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与附件1同底照片,jpg格式,大小100-200kb),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单位全称+姓名(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张三)。

3.以上纸质材料现场签到时交由工作人员,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23977001@qq.com

4.本次培训限报40人,额满报名通道将自行关闭。

5.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通行码并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培训现场。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咨询电话:

李老师    0531-89628401/13335129980

张老师    0531-89628402/17860553866

 

欲参加培训的人员,请QQ群(群号:972748328,相关信息会在群内及时发布。

 

实验中心

2020年12月7日

  

 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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