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日中午12时30分许,浙江大学理学院化学系博士研究生袁某某发现博士研究生于某昏厥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师寻求帮助,并于12时45分拨打120急救电话。袁本人随后也晕倒在地。12时58分,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于某和袁某某送往省立同德医院。13时50分,省立同德医院急救中心宣布于某抢救无效死亡。袁某某留院观察治疗,于次日出院。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接到学校的报警后,立即对事件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浙江大学化学系教师莫某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某,于事发当日在化学系催化研究所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本应接入307实验室的一氧化碳气体接至通向211室输气管的行为。莫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接到学校的报警后,立即对事件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浙江大学化学系教师莫某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某,于事发当日在化学系催化研究所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本应接入307实验室的一氧化碳气体接至通向211室输气管的行为。莫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