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03年下半年,新加坡和台湾实验室先后出现了实验室病毒泄漏事故。
2003年9月,由于不当的实验程序导致西尼罗病毒样本与SARS冠状病毒在实验室里交叉感染,新加坡国立大学一名27岁的研究生感染SARS病毒。9月底,新加坡环境部长林瑞生就环境卫生研究院实验室发生的SARS感染事件,向新加坡人民致歉。
2003年12月,台湾军方预防医学研究所44岁的詹姓中校,因在处理实验室运输舱外泄废弃物过程中操作疏忽染上SARS。台湾科学委员会随即作出决议指出,詹中校违反了SARS项目研究计划的“实验室安全准则规范”,被给予不得申请研究计划经费的处分。
在台湾和新加坡分别发生SARS实验室感染事件后,内地的研究机构曾经严阵以待,特别提出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以免重蹈台湾和新加坡的覆辙。
2003年12月20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传染性SARS病毒毒株、人体标本集中管理,确保病毒实验室及保管单位生物安全,未接受培训者不得接触毒株和样本。对拒不执行者予以通告,对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2003年年底,科技部联合卫生部还对全国各地的P3实验室进行了安全督察。
百密一疏。2004年4月,SARS疫情重又进入人们的视线。只是在这次SARS疫情中,肇始之地显得身份特殊。没错,这一次SARS疫情正是源自实验室:随后的调查证实这次SARS疫情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以下简称病毒所)的实验室感染(在2003年SARS疫情平息后,病毒所被卫生部指定为SARS毒株的6家保管单位之一)。这次疫情,北京和安徽两地共出现9例SARS确诊病例,在短短的几天内有862人被医学隔离。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直属机构成为疫情的源头,实验室安全问题给当时中国疾控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